重庆红岭医院环境信息公示
一、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 |
重庆红岭医院 |
组织机构代码 |
915001030788079982 |
法定代表人 |
张永年 |
生产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经纬大道770号2-1 |
联系方式 |
023-63257888 |
经营范围 |
预防保健科/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血液内科专业;内分泌专业;免疫学专业;老年病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胸外科专业/小儿外科;小儿普通外科专业;小儿骨科专业/口腔科/皮肤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 |
二、排污信息
1、废气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
污染因子 |
有组织排放 |
无组织排放浓度(mg/m³) |
总量指标 (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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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口高度(m) |
浓度(mg/m³) |
速率限值(k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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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油烟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
油烟 |
经管道集中高空排放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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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废水
污染源 |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
污染因子 |
浓度限值(mg/L) |
排放量(kg/d) |
总量指标 (t/a) |
医疗废水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预处理标准(经截流管网进入午睡处理厂) |
粪大肠菌群NH3-NCODBOD5SS总余氯动植物油 |
5000(MPN/L) 45 250 100 60 - 20 |
9.09×108 8.18 45.44 18.18 10.91 0.36 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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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噪声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
最大允许排放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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昼夜(dB) |
夜间(d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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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4类区 |
60/70 |
50/55 |
空调室外机、风机、水泵等固定设施噪声 |
4、固废
固体废物名称和种类 |
固体废物产生量(吨/年) |
固体废物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含量(%) |
处置方式及数量(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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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 |
平均 |
方式 |
数量 |
占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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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 |
1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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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回收处置 |
189.8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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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活性炭等 |
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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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回收处置 |
0.44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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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废液 |
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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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回收处置 |
0.88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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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垃圾 |
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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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回收处置 |
21.3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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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 |
2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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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装集中清运 |
236.4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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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
处理污水方面,医院设置了初沉池,格栅、水解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消毒池等设施,并按规定制定了污水处理流程,验收合格。
医院还设置了规范的加药间,配备二氧化氯发生器、聚合氧化铝投放加药桶、电磁隔膜加药泵、搅拌假药装置、电控装置、污泥提升泵、污泥回流泵等设备,验收合格。
2、运行情况
医院按照严格的污染物产生→收集暂存→转移处理相关规定,对污染物处理安排专人进行每日排查,并形成日报以及定期报告。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医院按规定上交了《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取得了《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批准书》。
同时,医院在建设及竣工途中,取得了以下许可:
建设项目临时排污许可证CQLJ2017004号(水)
建设项目临时排污许可证CQLJ2017004号(固)
建设项目临时排污许可证CQLJ2017004号(气)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渝中环监2017YS0830)号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批复《渝中环验2017》33号
建设项目排污许可证:渝中环证(2017)0007号
建设项目排污许可证:渝中环证(2017)0010号
建设项目排污许可证:渝中环证(2017)0022号
建设项目辐射安全许可证:渝环辐证A1012号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医院按照规定制定了《污水污染处理应急预案》《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等应急措施。
附:污水污染处理应急预案
为有效的预防及时控制和清除医疗污水污染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成立医院医疗污水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二、医疗污水废物管理部门:后勤部
三、职责分工
组长: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副组长:协助、配合组长抓好应急救援协调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和指导。
成员:负责应急救援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的处理及善后工作;负责收集、掌握和上报突害信息;负责应急救援实施工作;负责事故及救援现场的安全保障。
四、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平战结合、常备不懈。
五、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医疗污水废物的管理,当发现医疗污水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应立即上报医院后勤部或分管院长,下班时间报行政总值班,医院应在48小时内上报区卫生局和区环保局等有关上级部门。
六、发生医疗污水废物导致传染及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七、当发生医疗污水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1、确定流失、泄露、扩散的医疗污水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污水医疗污水废物泄露、扩散的现场处理。
3、对被医疗污水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6、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再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7、对引起事件的责任人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对我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防止医疗废弃物意外泄漏后造成环境污染、人员伤亡及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 成立领导小组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医务科、总务科、安保部、财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检验科
领导小组负责对事故处理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成都;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二、 成立应急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分组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1、抢救组:由门诊及住院部医护人员组成,李丽君担任组长,刘燕焰负责将现场受伤人员进行抢救及转运;
2、现场处理组:曹明军担任组长,负责对泄漏现场的消毒处理工作。
3、专家评估组:由医院专家组成,李帮春担任组长。负责对泄漏现场和伤亡人员的病情进行评估。
4、后勤保障组:由财务科及后勤人员组成,谭慧宇担任组长。
负责应急处理所需个人防护用品、消毒器械的采购和日常维护工作。
三、 应急处理工作要求
1、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3、在处理被污染的区域时,尽可能减少对其他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对感染性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5、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戴口罩、帽子和手套,进行工作时应避免用污染的手套接触其他物品,以避免污染环境。
四、 及时上报
1、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后,立即上报医院院感科或分管院长,下班时间报行政总值班。医院应在48小时内上报区卫生计生委及区环保局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防止废物扩散。
2、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处理结果报告区卫生计生委及区环保局。